評述中國宰相制度

評述中國宰相制度

中國歷代封建王朝設宰相輔佐君主總理國家政務的制度。它是君主專制中央集權政體的產物。宰相是“百官之長”,是輔佐君主總理全國政務的最高執政官的泛稱。最初稱擔任君主朝聘宴享者或代表君主出使外國者爲儐相。後來則稱輔助君主總理政務的最高執政官爲相。形成與確立宰相一職是由商、周的家臣宰職演變而來。戰國時,隨着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官僚政體的形成,各大國普遍建立宰相制。秦統一六國後,仍分置左、右丞相,宦官擔任的稱“中丞相”。發展與演變漢代以後直至鴉片戰爭前,宰相制度經歷了錯綜複雜的變化過程,西漢初的丞相制,西漢中至東漢的三公制,隋至宋的三省長官制,金元的一省長官制,明代的內閣制和清代的內閣與軍機處雙軌輔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