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離婚賠償精神損失費,但不是所有離婚都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只有在出現《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時候,受害方纔能夠請求精神損失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