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花費離婚時可以要求賠償嗎

婚禮花費離婚時可以要求賠償嗎

不可以要求賠償。因爲婚禮產生的費用是用於雙方結婚用的,離婚時不能要求賠償。但如果是彩禮則如果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況下可以要求返還。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