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交通肇事逃逸的責任是什麼

認定交通肇事逃逸的責任是什麼

因逃逸緻使責任無法認定的,推定逃逸人承擔全部責任;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屬於意外事故的,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爲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3項、第2款,有下列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爲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