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司法認定依據是什麼

交通肇事逃逸司法認定依據是什麼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爲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爲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行爲人的主觀認知因素。

(2)主觀上是爲了逃避事故責任。

(3)客觀上實施了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行爲。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