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仲裁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經濟仲裁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1、實行當事人自願原則。這是現代仲裁製度基本原則。仲裁法規定以訴訟或仲裁方式解決糾紛, 當事人可以以協議方式自主決定;仲裁機構和仲裁地點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當事人對審理案件的仲裁員有權自願選擇;當事人有權選擇仲裁事項;

2、實行仲裁的獨立性原則。仲裁法規定仲裁機構獨立於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係,從機構的獨立性保證仲裁的公正性;仲裁員辦案的獨立性,仲裁庭對案件的裁決是獨立作出的,無須獲得任何機關的批准,仲裁庭作出的生效裁決,任何機關不得非法撤銷;

3、實行一栽終局的原則。所謂一裁終局,也就是仲裁裁決作出後,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