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仲裁與勞動仲裁的區別

經濟仲裁與勞動仲裁的區別

二者的區別如下:

1、仲裁的對象不同,勞動仲裁的對象是勞動關係糾紛,經濟仲裁的對象是經濟合同糾紛。

2、仲裁程序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同,勞動仲裁適用《勞動爭議仲裁法》,經濟仲裁適用《仲裁法》。

3、仲裁委員會不同,勞動仲裁委員會是勞動局下屬的事業單位,經濟仲裁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的第三方組織。

4、仲裁的效果不同,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對經濟仲裁不服的除有特定理由外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尚未建立工會的,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產生的代表依法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