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是否可以結婚

精神疾病患者是否可以結婚

民法典不再將“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作爲禁止結婚的情形,但相應增加規定一方隱瞞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也就是說,若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並且在雙方都知情的情況下,可以結婚,但如果存在欺瞞對方的情形,婚姻是可撤銷的,對方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該婚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