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的精神病患者能否離婚

懷孕的精神病患者能否離婚

懷孕期間如果女方不願意的話是不能離婚的,女方孕期和哺乳期都不能離婚,除非女方自己願意。

發現配偶是精神病患者通常可以提出離婚。

但是,由於精神病患者屬於無行爲能力人或限制行爲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監護人,所以,一方在提出離婚訴訟前,必須先要求人民法院變更精神病患者的監護人,在確定了新的監護人後,才能由新監護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參加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無訴訟行爲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爲法定代理人代爲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