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糾紛處理應該遵循哪一些原則

彩禮糾紛處理應該遵循哪一些原則

彩禮糾紛處理應該遵循的原則如下:

1、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爲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

2、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

3、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

4、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5、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