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個縣有多少官吏

古代一個縣有多少官吏

知縣一人,正七品。縣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其屬,典史一人。

正式編制一共四人。小縣還要少一些,沒有主薄或縣丞或者都沒有,還有吏,吏是不屬於正式官員。縣吏由七八人至十三四人不等。到了清朝,發展到幾百人,幾千人也是有的。

不同朝代不同,例如:

宋朝:千戶以上縣置縣令、主簿、縣尉;四百戶以上縣置縣令、縣尉,縣令兼知主簿事四百戶以下縣置主簿、尉,以主簿兼知縣事。

明朝:明朝縣一級的官吏可以劃分爲六個等級:主官、佐貳官、首領官、教職、雜職、雜役。

一個縣的主官爲知縣,原則上只能有一個。縣的佐貳官有兩個,一是正八品的縣丞,一是正九品的主簿。一縣的佐貳官按該縣事務的繁簡程度,或數人,或不設。一般來說,一個縣有吏員十餘名,小縣可以少至數名,大縣可以多至三十餘名。衙門的雜役衆多,一般的縣要有二三百人,大縣往往有千餘人乃至數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