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縣衙有幾個官

古代縣衙有幾個官

每個朝代都不一樣,以清代爲例:

1、縣丞:設有自己的衙署辦公,與主簿一起佐理知縣,分掌一縣之糧馬、稅收、戶籍、巡捕等事務,有些事務簡單的縣也可以不設縣丞。

2、主簿:爲知縣的副手,但品級比縣丞低,只有正九品。主簿的設置與縣丞類似,有自己的專署辦公,事簡的縣可不設。

3、典史:掌管一縣監察獄囚之事。

4、巡檢:請代在各州、縣的關隘、渡口等要衝之地設巡檢司,掌緝捕盜賊、盤詰奸僞之事。

5、驛丞:驛丞管理各驛站,掌郵傳及迎送過往官員之事。

6、閘官:掌各閘儲泄、啓閉之事。

7、稅課司大使:掌稅收的徵收。

8、倉大使:未入流,掌倉庫的保管與守衛。

9、河泊所大使:未入流,掌徵收漁業稅。

10、醫學訓科:爲一縣之醫官。

110、陰陽學訓術:掌管星相。

12、僧會司僧會:掌管一縣僧人。

13、道會司道會:掌管一縣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