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合同與書面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口頭合同與書面合同的區別是什麼

口頭合同與書面合同的區別是:

一、口頭合同指當事人只用語言爲意思表示訂立的合同。訂立口頭合同的好處是:簡易方便,締約成本低。實踐中,口頭合同是大量的、必不可少的一種合同形式。常見的是對於那些需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錢貨兩清的合同行爲。但口頭合同的缺點也很明顯:因沒有文字爲據,一是對履行沒有約束,二是一旦發生糾紛,難於取證,不易分清責任,不便處理。

二、書面合同是指以文字爲表現形式的合同形式。多以合同書、信件和等有形地表現。書面合同較爲安全,能有效地預防和辯明糾紛。但書面合同會影響交易的便捷,凡事必起草條文並簽字蓋章,有時容易喪失商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