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民法通則》以及《信託法》的有關規定,信託合同生效的要件可以分爲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一般要件主要包括:第一項信託當事人主體適格;第一項信託意思表示真實;第一項信託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特殊要件主要包括:第一項信託目的合法;第一項信託財產能夠確定且爲委託人合法所有;第一項受益人或者受益人範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