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買賣行爲,民法典規定了以下幾種情況爲無效行爲:
1、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2、以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3、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4、違反強制性規定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154條規定: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民法總則》將於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154條規定: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民法典》生效時間爲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