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後房子怎麼辦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後房子怎麼辦

商品房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個人、外國公司)向政府機關單位租用土地使用權期限40年、50年、70年開發的房屋,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但是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爲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