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申報的特別的情形有:1、職工債權;2、利息請求權;3、待定債權;4、連帶債權;5、連帶債務人的代位求償權;6、連帶債務的債權人;7、待履行合同相對人的賠償請求權等。【法律依據】根據《企業破產法》第9條,債權人逾期未申報債權的,視爲自動放棄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