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招標公告或者招標通知,一般都認爲屬於要約邀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五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爲要約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