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邀請是合同組成部分嗎

要約邀請是合同組成部分嗎

不是。要約邀請的法律意義不僅在於邀請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還在於提出交易條件以及與交易條件有關的條件,而且這些條件可以拘束邀請人,可以構成先合同義務,也可以進入合同,演變成合同義務。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5條,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告等爲要約邀請。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爲要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