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旅遊合同後,出現定金糾紛的,是屬於旅遊合同糾紛,合同的當事人可以依據《旅遊法》和《民法典》的規定,協商或者提起訴訟解決糾紛。【法律依據】《旅遊法》第92條規定: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雙方協商;(二)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三)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