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搶注應急處置方案如何處理

商標被搶注應急處置方案如何處理

商標被惡意搶注後的處理方法有:

1、就初審公告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對初審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爲違反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2、就已經註冊的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本法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