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商標搶注的處理是怎樣的

法律上商標搶注的處理是怎樣的

法律上商標搶注的處理是當被搶注商標進入初步審定公告,提出異議。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當被搶注的商標覈准註冊時,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撤銷被強注的商標。

【法律依據】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覈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當被強注的商標覈准註冊時,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撤銷被強注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