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十一條規定,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書記、副書記選舉產生後,應報上級黨組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