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證明分居事實

怎麼證明分居事實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

3、雙方來往的短信、電話錄音、聊天記錄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4、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

不過因爲證人往往和爲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爲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