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是僱傭關係還是勞動關係

如何判斷是僱傭關係還是勞動關係

僱傭關係與勞動關係的區別還是很明顯的,因此判斷是僱傭關係還是勞動關係只要從幾方面入手考慮即可。兩者的主體範圍、緊密程度、工資待遇、適用的法律以及勞動者是否可以連續穩定的從事該項勞動都是不一樣的。

僱傭關係與勞動關係的區別如下:

(一)關係主體的範圍不同。

(三)關係適用的法律性質不同。

(四)勞動爭議處理程序不同。

(五)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遭受到人身損害後,對方承擔的賠償責任不同。

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因工遭受人身損害依據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司法解釋等規定處理,並實行勞動仲裁前置程序,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纔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僱傭關係的僱員在僱傭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依據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處理,當事人可以直接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六)受國家公權力的干預程度不同。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