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別人手裏買一手期房安全嗎

從別人手裏買一手期房安全嗎

從別人手裏買一手期房並不安全。會有很多的問題,具體有如下幾種:

1、銷售合同只需辦了公證也不代表就有強制實行力。公證組織或許律師見證不過是對合同是否違法、是否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明進行第三方證明,其不可能起到對合同將來實行狀況出現任何束縛力的效果,要違約亦或要違約,防止不了。

2、籤合同存在不穩妥的情況。期房銷售一般有兩種銷售方法一是銷售兩邊直接與開發商處理更名手續,即買方直接與開發商簽定預售產品房銷售合同,賣方徹底退出銷售,由買方替代原先賣方的地位,這是穩妥的期房銷售銷售方法,當然條件是開發商原因;二是由銷售兩邊簽定合同,其名爲銷售合同,本質卻是債款轉讓合同,這是現在銷售上常見的銷售方法,是不太穩妥的。

3、對於《債款轉讓通告書》,如果債款轉讓沒有通告債款人,對債款人不發收效能。買方如果與賣方簽定期房銷售合同,首要要承認賣方是否現已付清了到期該付的房款,再在合同上約好將賣方對開發商的悉數權力讓渡給買方,一起賣方需求出具一份《債款轉讓通告書》送達給開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