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公共財政的職能

簡述公共財政的職能

公共財政的職能,是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具有資源配置、收入分配、調控經濟和監督管理等職能。

1、資源配置職能:是指將一部分社會資源集中起來,形成財政收入,然後通過財政支出活動,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務,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彌補市場缺陷,從而優化全社會的資源配置。

2、收入分配職能:是指政府財政收支活動對各個社會成員收入在社會財富中所佔份額施加影響,以公平收入分配。

3、調控經濟職能:是指通過實施特定的財政政策,促進較高的就業水平、物價穩定和經濟增長等目標的實現。

4、監督管理職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於利益主體的多元化、經濟決策的分散性、市場競爭的自發性和排他性,都需要財政的監督和管理,以規範財經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