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額事業單位和全額事業單位區別

差額事業單位和全額事業單位區別

全額事業單位和差額事業單位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含義、穩定性以及包括範圍三個方面。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稱爲全供事業單位,是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財政承擔部分,由財政列入預算;單位承擔部分,由單位在稅前列支,如醫院等。

穩定性不同:對於全額事業單位而言,是相對穩定,是基於跟着國家進行調控,存在着一定的穩定性;而差額事業單位存在的變動可能性非常大,存在很大不確定的因素,因此也影響着工作的穩定性。

涉及範圍不同:差額事業單位包括醫院等有收入的又承擔政府社會職能的單位;自收自支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是一些原來國有企業的行業主管局;

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主要有圖書館、文化館、各級公辦學校、黨校、檔案局、文化中心、農業局下屬的森防管理事業單位、動物疫病控制中心、城建局下城市維護管理的如園林處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