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水電氣費標準

民用水電氣費標準

居民生活用水標準爲:2.8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電標準爲:0.56-0.62一度。行政事業用水:3.90元/立方米;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方米。

居民是指在本國長期從事生產和消費的人或法人,符合上述情況他國的公民也可能屬於本國居民。這時,居民可分爲自然人居民和法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