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水電費標準

廣州水電費標準

廣州水電費的標準是:

1、廣州市階梯水價水量計算方法:階梯水價按每戶用水人口數4人(含4人以下)爲計量單位,用水戶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一人,在戶均第一級水量基數相應增加6立方米,在戶均第二級水量基數上、下限相應增加6立方米,超過第二級水量基數上限值的計入第三級水量。

第一階梯:每戶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及以下,水費價格爲1.98元/立方米;第二階梯:每戶每月用水量27-34立方米,含34立方米,水費價格爲2.97元/立方米;第三階梯:每戶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以上,水費價格爲3.96元/立方米。

2、廣州市居民階梯電價按每月用電量劃分爲三檔,電價實行分檔遞增,並劃分爲夏季標準和非夏季標準。其中,夏季標準,即5—10月,第一檔爲每戶每月0—260千瓦時的用電量,第二檔爲261—600千瓦時的用電量,第三檔爲601千瓦時及以上的電量。非夏季標準,即1—4月、11—12月,第一檔爲每戶每月0-200千瓦時的用電量,第二檔爲201—400千瓦時的用電量,第三檔爲401千瓦時及以上的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