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遺留的物業費誰來付

二手房買賣遺留的物業費誰來付

二手房買賣,遺留的物業費由原業主來付。轉讓房屋所遺留的欠款問題不應與財產的買受人有關,由於原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服務合約並不涉及其後的買家,新業主無須繳付這部分物業費用。

【法律依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