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土兩稅開始徵收了嗎

房土兩稅開始徵收了嗎

房土兩稅即是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始徵收了,並且是可以同時徵收。

房產稅實行按年徵收,分期繳納。房產稅申報期限爲每年1月1日至7月31日;納稅期限爲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期限爲每年1月1日至7月31日,納稅期限爲: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此可見,房產稅和城鎮使用稅在每年的任何一個月份,可以同時徵收。

房產稅以房產爲徵稅對象,依現行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其徵稅範圍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行政區的區域範圍。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餘值計算徵收的,稅率爲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徵收的,稅率爲12%。從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繳納的房產稅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的一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