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進行房屋產權登記

什麼時候進行房屋產權登記

檢驗證件後才能進行房屋產權登記。檢驗證件是整個產權登記的基礎,包括檢驗身份證件和產權證件,身份證件和產權證件必須吻合。檢驗有關證件的目的在於確定申請人是否具備登記資格。只有具有相關產權證件,且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才予以登記。對於違章建築、臨時建築等,不予登記。對於申請人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證明材料或需補辦有關手續的,可以准予暫緩登記。在有利害關係人提出異議、權屬存在爭議的情況下,也應當暫緩登記。房屋產權登記是指房產權利人或者代理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權利的種類和登記的種類向登記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的行爲。這一程序的主要工作是檢驗證件和填寫申請書、牆界表等。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和牆界表後,連同產權證件、身份證明等,一起交給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審閱無誤後,辦理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