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構成要件有哪些

承諾構成要件有哪些

根據法律規定,承諾生效的構成要件包括:1、承諾只能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作出。2、承諾必須在有效期限內作出。有效期限是指要約的有效期,只有在要約的有效期內向要約人作出承諾的意思表示才具有效力。3、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完全一致。這是承諾最實質性的要件。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十六

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爲時生效。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到達的時間適用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