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損害賠償構成要件爲:一、有財產損害的事實客觀發生;二、財產損害行爲是違法的;三、行爲跟結果存在因果關係。【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