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陷害罪的構成四要件有哪些

報復陷害罪的構成四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

1、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民主權利和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

2、對象

本罪侵害的對象,只限於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這四種人。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或批評人、舉報人實行打擊報復陷害的行爲。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國家機關從事公務的人員。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報復陷害他人的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