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一詞最早出現於

社會安全一詞最早出現於

社會安全一詞最早出現於1935年6月美國羅斯福總統簽署的《社會安全法案》,各種譯著中亦有把《社會安全法案》譯為《社會保障法》。社會安全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構成社會安全四個基本方面的綜合性指數。包括社會治安(用每萬人刑事犯罪率衡量)、交通安全(用每百萬人交通事故死亡率衡量)、生活安全(用每百萬人火災事故死亡率衡量)和生產安全(用每百萬人工傷事故死亡率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