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安置房交房標準是怎樣的

回遷安置房交房標準是怎樣的

回遷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舊房改造的政策,拆遷人或開發商將危改區內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後按照回遷安置的政策標準以及事先簽訂的拆遷協議,被拆遷人回遷,取得改造後新建的房屋。

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經驗收合格後交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