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屋賠償標準是對被徵收房屋價值、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的安置、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等一系列損失作出相關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引用法規:《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