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移交手續有:1、歸還屬於公司的財物。如電腦、手機、工具、所管理的檔案、文件及密碼;2、向接交人說明工作內容及未完成的工作;3、填寫工作移交清單,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分別簽字(一式三份);4、到人力資源部填寫當月出勤記錄;5、把上述手續清單複印件交財務部或原工作所在部門(原件自己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