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嘉慶布政使是什麼官

明朝嘉慶布政使是什麼官

省級最高行政官。

明初,沿元制,於各地置行中書省。太祖洪武九年,改各行中書省爲承宣布政使司,改原行中書省參知政事爲布政使,十四年增設爲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宣宗宣德三年,除南北兩京外,全國定爲十三承宣布政使司,以布政使爲一省最高行政長官,別稱藩司,俗稱藩臺,尊稱方伯,下屬稱藩憲,總督巡撫之制建立後,布政使權位漸輕。清沿置,掌全省民政、田賦與戶籍等事,爲總督巡撫屬官。每省一人,惟江蘇省二人,一駐蘇州,一駐江寧,分轄本省府、州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