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清算中有哪些法律責任

公司解散清算中有哪些法律責任

公司解散清算中的法律責任有:

(一)清算組妨礙清算的侵權賠償責任;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即清算義務人)妨礙清算的侵權賠償責任;

(三)股東或發起人出資不足的補充連帶責任;

(四)承諾第三人的補充連帶責任;

(五)內部責任分清。上述責任人爲二人以上的,其中一人或數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主張其他人員按照過錯大小分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以支持。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爲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