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人解散後的清算責任有哪些

企業法人解散後的清算責任有哪些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此可見,清算賠償責任是指清算主體在企業解散後,因怠於履行清算義務或不適當履行清算義務給企業、股東或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而應予賠償的責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