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責任的承擔責任有哪些

監護人責任的承擔責任有哪些

監護人責任有:

1、監護人負責養育被監護人、教育被監護人。

2、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維護被監護人的權利與合法利益。

3、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權利。

4、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

5、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菸、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

【法律依據】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2條的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父母或者監護人有該等行爲時,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消其監護人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