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類型轉讓方式包括:1、買賣,以價金的支付爲土地使用權的對價;2、抵債,是買賣的一種特殊形式;3、交換,土地使用權的對價是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4、作價入股;5、合建;6、贈予;7、繼承。【法律依據】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讓的行爲,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