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結束沒有工資是否能直接走

試用期結束沒有工資是否能直接走

試用期結束沒有工資可以直接走,但是勞動者在試用期離職需要提前三日通知單位,且試用期勞動者也是有權獲得工資的。試用期辭職或被通知離職,如果該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資,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要求其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