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結束後公司不給轉正怎麼辦

試用期結束後公司不給轉正怎麼辦

試用期結束後公司不給轉正,勞動者完全可以依據勞動法的規定,要求單位補籤勞動合同,並相應支付勞動報酬,對於不願依法履行勞動義務的用人單位,勞動者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或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