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跟酒駕的區別是怎麼規定的

醉駕跟酒駕的區別是怎麼規定的

醉酒駕駛和飲酒駕駛的主要區別是:

1、飲酒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同: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佈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該規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

2、法律後果不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另外,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刑事責任是:構成危險駕駛罪,其量刑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