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和酒駕懲罰的區別

醉駕和酒駕懲罰的區別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酒駕與醉酒的處理區別是:

1、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是: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刑事責任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