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一般包括哪五個部分

書信一般包括哪五個部分

書信包括五個部分分別是:稱呼、正文、結尾、署名和日期。

稱呼:稱呼是對收信人的稱呼,在信紙第一行頂格寫,後加冒號,跟下一行的正文進行區分。稱呼之前可以加入一些形容詞進行修飾,以表達對收信人的感情。

正文:正文的開頭要空兩格,經常以收信人的問好開頭。正文是信的主要部分,要對收信人表達的內容一般都寫在正文裏面。當然,回信的正文部分通常先要寫明來信收到,並對來信中提及的問題或要求辦理的事情作出回答。可以分段寫,每段起行空兩格。

結尾:結尾一般是對收信人的一些祝詞,常用了表達:尊敬、祝福、鼓勵、訓勉等等。比較典型的常用結尾如:“此致敬禮”。結尾要注意格式,一般分作兩行進行書寫,此致”可以緊接正文之後寫,也可以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敬禮”則一定要另起一行頂格寫。

署名:署名的位置通常寫在結尾的下一行的後半行。寫上寫信人的名字,名字之前也可以加一些稱呼。

日期:一般寫在署名的下面。位置跟署名一樣,另起一行的後半行,寫上寫信的具體時間:年、月、日。